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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股权分配未做好!好利来何去何从?_股权激励与股权设计

最近财经界非常热闹的,莫过于好利来的改名事件,作为国内烘焙行业的巨头,好利来的“分家”让很多人始料未及,毕竟随着其整体形象的塑造完成,建立起强大的品牌认知之后,好利来的前景一片大好,但却在此时“分家”,对于其未来的发展,不知道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但是这件事情的背后也是多数创业人的面临的股权分配的问题。

近日,多地好利来蛋糕店纷纷更名为好芙利、甜星、蒲公英等,并

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8月22日晚,好利来创始人罗红于发布公告,首次表露好利来改名风波背后的真实原因。

 

罗红在公告中表示,好利来之所以会改名,其主要原因是公司为了解除内部加盟制度,几位联合创始人所辖地区的蛋糕店不仅会更名,并且会独立于好利来,自主经营。简单的说,就是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将独立于好利来,说白了,也就是“分家”。除北京,天津等一线城市继续保持“好利来”的店名,其他地区,纷纷改名为“好芙利,蒲公英,麦兹方”等新店名。

 

 

元老解散,早有祸根

上世纪90年代,罗红在四川创意了好利来的前身——喜利来,并在第一年内收入过万,随后的第二年开始布局分店,并逐渐完成年销售额破百万的目标,随后的发展一直是顺风顺水,如今全国已有上千家门店,2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也未出现过食品安全问题,如此的一家企业应该是行业的标杆,消费者的最爱,但堡垒往往是在内部攻破。

 

 

为了实现快速发展,罗红在1999年开始主导实施“内部加盟制度”,即在好利来工作满8年,并且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以内部申请加盟,并且总部控股加盟店,但是各个加盟店可以独立核算,独自分配利益。但同时也为今天的“分家”埋下了祸根。

“内部加盟制度”一方面实现了企业的快速扩张,“好利来”今天的上千家店面,很大一部分是得益于这个制度,并且,能够激发优秀的员工,同时保证了食品的质量安全,但是另一方面没有形成凝聚力,一个完整的盘子,被切除零散的多块,并用利益相关联。

 

罗红将全国市场分为六个大区,自己和另外5位联合创始人,分管一区,独立经营,其实就是将“好利来”划分为6各子公司,而各个子公司却很少有紧密的关联。 

罗红拥有好利来品牌名的所有权,而其余5位创始人拥有十年的品牌名使用权并且可以续签公司总部只是负责制定各个区域产品标准,服务标准,并进行统一的培训,每个片区独立经营,只是每年向总部缴纳一定的品牌管理费。其实形成了一个新的矛盾,各区域独立经营与总部管理之间的矛盾。大家应该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一线的执行人员,创造利润的人员,总会跟总部管理人员合不来,所以“好利来”总部与各个区域的矛盾也就明白了,而最大的问题无疑就是5位创始人只是各个区域负责,而不必为总部负责,或者说,他们的利益直接来源于各个区域,所以长此以往,总部和他们逐渐也没有了深层次的关系,包括一同创业的情感联系,追根溯源的话,还是创业初期的股权分配不合理导致了今天“好利来”的分家。

 

 

罗红在公开信中透露,公司发生“内讧”的起因公司总部在2017年制定的品牌经营新标准。为了进行企业品牌的升级公司总部决定对好利来的店面装修、产品、服务等进行提升,并要求全国所有门店均执行这一新标准。但是新的标准对于“好利来”意味着形象的升级,品牌的再次树立,但是对于各区域的店面来说,就是成本的上涨,在加上各地消费水平的不同,各店盈利水平的不一样,所以就会出现一些店的亏损,由于独立经营,所以只能由各个店自己承担,因此开始产生“内讧”,矛盾开始扩大。 

时间到了2018年,经过罗红和几位企业元老协商,达成了“收缩规模,坚持标准”的协议,有困难执行标准的门店全部关闭。解除联合创始人内部加盟制度,各位创始人可以创建自己的新品牌,独立投资、独立运营。所以就有了近期“好利来”门店的改名。 虽然品牌开始独立于好利来,但罗红表其价格、品质、服务与好利来仍然保持一致。

我们复盘“好利来”分家事件的始末,无论是其想要多品牌发展战略,还是内讧分家,其股权的问题已经被放大,站在企业发展的层面看,新的制度绝对是百好无害,但是对于各个区域负责人来说,却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试想,如果罗红有绝对的话语权,公司总部对各区域有充足的控制权,或者各个创始人对总公司负责,也许,大家就能彻底执行新的标准。

文章来源:“企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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