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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限制有哪些方式
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者跟投资者,在今后公司的发展中,因自己股东的地位也可以享受到一定的权利。但是这些股东的权利是有限制,并不是所有股东享受到的权利都是一样,必须要能按照规定进行限制。
股东权利限制有哪些方式
一、是直接限制,即以立法明文规定持股一定比例以上股东其超部分的股份的表决力弱于一般股份,即该部分股份不再是—股一表决权,而是多股才享有一个表决权;
二、是间接限制;即通过规定不同公司议案的通过所需要的最低出席人数和最低表决权数的方式,增加大股东滥用表决权的难度,从而间接达到限制效果;
三、是对代理表决权的限制。由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众多且高度分散,为方便那些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又不愿放弃表决权的股东行使表决权,各国公司法大都允许股东采取委托投票方式参加表决。委托投票制对于保障股东尤其是高度分散的众多小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事务,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也由此滋生了收购、滥用委托书的弊端。
股东权利被限制了的话,就必须要能够遵循相关规定,如果股东的权利限制了还在行驶相关的权利,只会导致当事人有比较大的麻烦。
刘国镔老师
资深律师
股权专家
独创“会分才会赢” 体系
20多年企管咨询、执业律师经验
助理电话:13501085939(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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