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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公司的原始股东,你知道怎么分配股权吗?_股权激励与股权设计

相信很多人都听过,或者身边有朋友经历过,初创公司因为股权分配的不合理,不仅没有发展起来,反而很快就死掉。在创业之初,事务繁杂,加之创业者对于股权认识较少,往往会草率的进行股权的分配,认为公司的存活,发展才是最重要的事情,股权分配无所谓,但是正是因为这种行为,为公司未来发展埋下隐患,那么既然我们需要重视初创企业的股权分配。那股权分配需要遵循什么原则呢?
在企业的股权分配中,一般会有3种常见的模型。

第一种:绝对控制型。

“绝对控制型”的典型分配方式就是企业的创始人占公司股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也就是67%的股权,而其余的合伙人占公司18%的股权,同时注意应该预留团队股权15%;“绝对控制型”适合创始人投钱最多,并且有很强的个人能力,也就企业主要是由一人主导。而这种股权分配形式,虽然形式上有一定的民主性,但是企业的决策等最后还是老板拍板,大股东实质上市拥有一票决定/否决权。

第二种:相对控股型。

“相对控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公司的股权比例在51%,而其他合伙人加在一起不超过34%的股权,预留15%的股权。在这种模型下,只有像是增资,公司解散,企业章程的更新等情况需要集体决策外,其他绝大部分事情还是老板一个人说了算。

第三种:不控股型。

“不控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34%的股权,而合伙人团队占51%的股权,激励股权占15%。对于合伙人之间能力相互补充的情况,适合这种股权分配模型。但是这种股权分配形式,基本合伙人的股权就相对平均一些。

以上三种模型,都存在一定的问题,第一:投资人没有股份。第二:没有预留一定的股份给后入者。第三:创始人虽然有股份,但是没有控制权。
在初创企业中,为了不出现创始人丢掉公司控制权的悲剧发生,所以公司一定要在创业之初设计好科学,合理的股权分配架构,和控制机制。
最后总结一下股权生命9条线:
1、绝对控制权不低于67%,拥有100%的权力,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重大决策。
2、相对控制权51%,控制线,绝对控制公司。
3、安全控制权34%,可以进行一票否决权。
4、30%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
5、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
6、临时会议权10%,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
7、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
8、临时提案权3%,提前开小会。
9、代位诉讼权1%,亦称派生诉讼权,可以间接的调查和起诉权(提起监事会或董事会调查)。
文章来源:股权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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