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方案分享,如何避开激励中的n个陷阱
激励是企业人员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它能有效协调员工与企业目标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与创造力。
但如果采取的激励措施不当,就很难达到一个理想的激励效果。我们把这些不恰当的激励措施称为“激励陷阱”。
一、不考察员工的特性
举例来说,如果员工能够勇担重任且很有发展前途,就可以考虑采用晋升激励或者股权激励的方式;如果员工的职位、能力一般,就可以采用奖金激励的方式,来促使其努力工作。
此外,如果员工的年龄层次不同,也可以采用不同的激励方式。
比如,对于年龄较大的员工,要注重其工作的稳定性,所以在其工资的构成中,将固定工资的比例适当提高,而奖金的比例则可以相应地减少。
对于大学刚刚毕业的新员工来说,应注重公司能够为其提供一个充分施展才华、发挥潜能的舞台,所以对其在职位上的激励可能要比在薪酬方面的激励更有效。
因此,在他们的工资构成中,可将固定工资的比例调低一些,而将奖金的比例适当调高一些。
二、设定奖励的上限
例如,公司把获得1%提成的销售上限设置在每个月业绩不超过50万,如果超过50万就不能继续获得提成。
如果这样设定,就会让一位非常出色的销售人员确保其月度销售业绩保持在50万元左右即可,因为再高的销售业绩(超过50万)也没有实际意义。
这个激励措施能够反映出公司的真实想法,也就是说,公司根本不愿意为超过50万以上的业绩来支付提成,也显然说明他们并不希望员工的销售量超过这个数字。
但如果所有的员工都按照这个标准去做的话,结果就是无人能够超过这个上限。
这样,公司制定的奖励上限的制度就会成为阻碍公司业务发展的一个瓶颈。
三、考核标准不统一
例如,通常情况下,公司为了提升销售额,就会为销售业绩高的销售人员提供一定的奖励。
这种做法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但关键的问题是,达到什么样的业绩才应当获得奖励呢?
如果公司按照销售额来计算业绩的话,就可能出现部分员工私自降低销售价格,甚至为了提高销售量,而把销售价格降到公司的底线,最终导致销售量上去了,利润反而降低。
因此,对销售人员来说,最合适的考核标准应该是能够为公司带来最丰厚利润的销售业绩,即销售人员应该因为创造销售利润而获得公司的奖励,绝不能只把关注点局限在销售业绩的总额上。
只有这样,他们才会更有动力在销售更多产品的同时,还能确保销售价格能够为公司带来丰厚的利润。
四、奖励与风险之间不平衡
例如,如果公司业务中的绝大多数现有收入来源于少量的核心客户,就会希望能够扩大公司的客户群范围。
所以,在激励措施中增加了这样的条目:当销售人员为公司开发了新客户,即可将销售提成由1%提升至10%。
如果我们只是从激励的角度来看这个激励措施,的确很有效。但如果真是这样,销售人员就可能会立即将公司业务的重心放到寻找新客户上,甚至对维护现有客户开始缺乏动力。
因为他们找到新客户得到的好处要明显大很多。这就势必会影响到销售团队的既有文化,并会导致发生重大问题,也就是流失现有的客户。
因此,一个优秀的激励方案,必须要做到奖励与风险之间保持平衡,才能保证公司的良好发展。
刘国镔老师
资深律师
股权专家
独创“会分才会赢” 体系
20多年企管咨询、执业律师经验
助理电话:13501085939(包老师)
“动态股权激励方案宝”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