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股权分配未做好!好利来何去何从?_股权激励与股权设计
最近财经界非常热闹的,莫过于好利来的改名事件,作为国内烘焙行业的巨头,好利来的“分家”让很多人始料未及,毕竟随着其整体形象的塑造完成,建立起强大的品牌认知之后,好利来的前景一片大好,但却在此时“分家”,对于其未来的发展,不知道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但是这件事情的背后也是多数创业人的面临的股权分配的问题。
近日,多地好利来蛋糕店纷纷更名为好芙利、甜星、蒲公英等,并
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8月22日晚,好利来创始人罗红于发布公告,首次表露好利来改名风波背后的真实原因。
罗红在公告中表示,好利来之所以会改名,其主要原因是公司为了解除内部加盟制度,几位联合创始人所辖地区的蛋糕店不仅会更改店名,并且会独立于好利来,自主经营。简单的说,就是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将独立于好利来,说白了,也就是“分家”。除北京,天津等一线城市继续保持“好利来”的店名,其他地区,纷纷改名为“好芙利,蒲公英,麦兹方”等新店名。
元老解散,早有祸根
上世纪90年代,罗红在四川创意了好利来的前身——喜利来,并在第一年内收入过万,随后的第二年开始布局分店,并逐渐完成年销售额破百万的目标,随后的发展一直是顺风顺水,如今全国已有上千家门店,2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也未出现过食品安全问题,如此的一家企业应该是行业的标杆,消费者的最爱,但堡垒往往是在内部攻破。
为了实现快速发展,罗红在1999年开始主导实施“内部加盟制度”,即在好利来工作满8年,并且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以内部申请加盟,并且总部控股加盟店,但是各个加盟店可以独立核算,独自分配利益。但同时也为今天的“分家”埋下了祸根。
“内部加盟制度”一方面实现了企业的快速扩张,“好利来”今天的上千家店面,很大一部分是得益于这个制度,并且,能够激发优秀的员工,同时保证了食品的质量安全,但是另一方面没有形成凝聚力,一个完整的盘子,被切除零散的多块,并用利益相关联。
罗红将全国市场分为六个大区,自己和另外5位联合创始人,分管一区,独立经营,其实就是将“好利来”划分为6各子公司,而各个子公司却很少有紧密的关联。
罗红拥有“好利来”品牌名的所有权,而其余5位创始人拥有十年的品牌名使用权并且可以续签。公司总部只是负责制定各个区域产品标准,服务标准,并进行统一的培训,每个片区独立经营,只是每年向总部缴纳一定的品牌管理费。其实形成了一个新的矛盾,各区域独立经营与总部管理之间的矛盾。大家应该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一线的执行人员,创造利润的人员,总会跟总部管理人员合不来,所以“好利来”总部与各个区域的矛盾也就明白了,而最大的问题无疑就是5位创始人只是各个区域负责,而不必为总部负责,或者说,他们的利益直接来源于各个区域,所以长此以往,总部和他们逐渐也没有了深层次的关系,包括一同创业的情感联系,追根溯源的话,还是创业初期的股权分配不合理导致了今天“好利来”的分家。
罗红在公开信中透露,公司发生“内讧”的起因公司总部在2017年制定的品牌经营新标准。为了进行企业品牌的升级,公司总部决定对“好利来”的店面装修、产品、服务等进行提升,并要求全国所有门店均执行这一新标准。但是新的标准对于“好利来”意味着形象的升级,品牌的再次树立,但是对于各区域的店面来说,就是成本的上涨,在加上各地消费水平的不同,各店盈利水平的不一样,所以就会出现一些店的亏损,由于独立经营,所以只能由各个店自己承担,因此开始产生“内讧”,矛盾开始扩大。
时间到了2018年,经过罗红和几位企业元老协商,达成了“收缩规模,坚持标准”的协议,将有困难执行标准的门店全部关闭。并解除联合创始人内部加盟制度,各位创始人可以创建自己的新品牌,独立投资、独立运营。所以就有了近期“好利来”门店的改名。
我们复盘“好利来”分家事件的始末,无论是其想要多品牌发展战略,还是内讧分家,其股权的问题已经被放大,站在企业发展的层面看,新的制度绝对是百好无害,但是对于各个区域负责人来说,却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试想,如果罗红有绝对的话语权,公司总部对各区域有充足的控制权,或者各个创始人对总公司负责,也许,大家就能彻底执行新的标准。
文章来源:“企业经营管理”
刘国镔老师
资深律师
股权专家
独创“会分才会赢” 体系
20多年企管咨询、执业律师经验
助理电话:13501085939(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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